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高速发展股顺网,进入内地创业的澳门家庭或者珠澳融合的家庭数量日益增长,涉澳家庭的家事纠纷是否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是他们能否顺利融入湾区生活的关键。为此,珠澳两地妇联积极探索推动珠澳家事调解工作,聚焦涉澳家庭需求,充分发挥湾区妇联组织互补互利优势,以婚姻家庭领域调解“小切口”参与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出了具有珠澳特色、时代特征、区位特点的家事调解“珠海方案”。
联合调解,深度融合新模式
2024年7月,一起由珠海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婚调委)、澳门家事调解协会联合调解的家事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这个案子是《关于促进珠澳妇联家事调解合作备忘录》、《珠澳妇联家事调解服务联动机制》签订以来,首宗由珠海市婚调委、澳门家事调解协会联合调解的案件,也是“珠澳家事调解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以来,首宗联合调解的案件,该案的成功调解标志着珠澳妇联家事调解服务合作迈上新台阶。
“粤澳家事调解交流与培训中心”揭牌仪式
邹琼是珠海市婚调委专职调解员,也是珠澳首宗联调案件的首接调解员。所谓首接调解员,即第一个接到这起案件女方楠楠(化名)拨打的12338妇女热线的接线员。
2024年6月,邹琼接到楠楠的求助电话,电话那头楠楠情绪激动地说,她与丈夫志强(化名)发生矛盾,心烦意乱中有了离婚念头。
听了楠楠的讲述,邹琼先是运用一些心理学的方法,平和了楠楠的情绪,随后进一步了解楠楠的婚姻状况。原来,楠楠是珠海人,志强是澳门人,由于双方长期两地分居,志强对楠楠产生各种猜忌,感情受到影响,再加上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放下电话后,基于楠楠的讲述,邹琼拨打了志强电话,志强表达了同意调解的意向。
这是一起典型的珠澳融合家庭的婚姻纠纷,邹琼在与自己所在的调解团队商议调解方案后,向澳门家事调解协会发出了联调的邀请,很快就得到了回应,且迅速组成了调解工作小组,约定由邹琼和澳门家事调解协会副会长陈嘉咏一起开展调解。
正式调解前,邹琼与楠楠,陈嘉咏与志强分别进行电话沟通。经过几次反复的沟通,调解员了解到,楠楠与志强都有离婚的想法。
有了前期的沟通,邹琼与陈嘉咏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交流股顺网,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线上沟通情况,初步制定了调解方向,希望通过调解,让双方达成共识。
线下调解地点定在了“珠澳家事调解服务中心”。调解当天,陈嘉咏、楠楠、志强都来到了现场。但调解员们发现,双方离婚的念头有所松动,于是根据现场情况迅速调整。
珠澳家事调解服务中心家事调解现场
调解员们先是在双方各自陈述情况时,引导他们各自讲自己的不易和付出,双方争执不下,情绪激动。邹琼与陈嘉咏配合默契,根据情况及时转化调解方式,分开当事人展开“背靠背”调解。
志强被安排到隔壁房间,待缓和情绪后,调解员们分别耐心倾听,让他们试着理解矛盾产生的原因及思考解决方案。在理清思路后,调解员继续展开“面对面”调解。经过近4个小时的调解,双方一致同意为了家庭圆满和孩子成长,将共同努力修复婚姻关系,并达成协议,夫妻握手言合。
探索新路径,合力解决家事难题
在广东省妇联、珠海市妇联和司法业务部门指导下,“珠澳家事调解服务中心”于2021年12月成立。可是,由于受到不同法律体系、语言、家庭环境和生活习惯等因素影响,同时,受限于珠澳两地联动机制尚未建立,中心在涉澳家庭调解案件联办方面缺乏实践经验。
如何进行深度融合、怎样形成工作合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珠澳两地妇联先后签订了《关于促进珠澳妇联家事调解合作备忘录》、《珠澳妇联家事调解服务联动机制》等,不仅在建立健全交流学习培训制度、成立珠澳妇联家事调解专家团队、探索两地调解人员共同参与调解联动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还创新开展珠澳两地调解员联合调解等六方面举措,合力推动珠澳家事调解机制落地。楠楠的案件正是“内地调解员+澳门调解员”开展联合调解服务的一次成功尝试。
《珠澳妇联家事调解服务联动机制》签署仪式
在这起联合调解案例中,澳门家事调解协会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据协会创始人之一、副会长陈嘉咏介绍,2019年起,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就开始推行家事调解服务先导计划。一年后,在澳门妇女联合总会的统筹及支持下,成立澳门家事调解协会,主要开展家事调解服务股顺网,促进澳门本地与内地在家事调解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在成为澳门家事调解协会副会长之前,陈嘉咏对调解就有着自己的认识与理解。陈嘉咏的本职工作是一名大湾区律师,虽然作为律师是帮助客户争取最大的权益,但受理了众多案件后,陈嘉咏意识到调解是一种通过“法理情的平衡”来解决纠纷的另一种方式,可以获得双赢。尤其对于婚姻家庭纠纷,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用一种敌对的方式,只会加深对彼此的怨恨,也会给孩子带来更大的心理创伤。
尽管澳门的诉讼离婚程序包含法官主导的试行调解环节,但并非正式的家事调解。陈嘉咏认为,家事调解能为家庭矛盾提供全面而专业的援助,尤其有助于处理跨境婚姻纠纷,帮助双方理性沟通并找到解决方案,同时促进珠澳融合家庭中的平等与尊重。多年来,她在提供婚姻家庭法律咨询时常建议采用调解方式,希望通过传递和谐理念,对当事人的未来人生与家庭关系产生积极影响。
除了在珠澳两地建立、建强家事解纷服务平台,珠海市妇联一直积极探索家事调解合作新路径,联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全国首个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议庭,搭起“法律+心理学+社工+澳门籍义工”为主体的珠澳家事调解队伍,有效发挥珠澳妇女组织在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的软化矛盾、家事调查、心理疏导、诉前调解等作用。在香洲区拱北街道茂盛社区、港昌社区,珠海市妇联、市婚调委还分别设立了珠港澳(涉外)家事调解服务站,将家事调解服务窗口不断前移,探索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涉澳家庭家事调解社区服务经验。
珠港澳(涉外)家事调解茂盛服务站、港昌服务站揭牌仪式
首部专著,差异中传达共识
在粤港澳跨境婚姻日益普遍的今天,为这些家庭提供优质家事服务显得尤为重要。珠海市妇联四级调研员陈佩瑜在长期从事珠澳家事调解服务中发现,因文化习惯、婚姻法律制度及调解流程差异,跨境家庭常面临现实困扰,调解员也意识到粤港澳三地法律差异带来的挑战。
如何解决这些困扰?填补粤港澳三地婚姻家事相关法律指引的空白,同时为三地婚姻家事法律领域搭建一座融合的桥梁?在珠海市妇联的指导下,香洲区妇联联合区婚调委以及广东海鸥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珠海)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粤港澳大湾区婚姻家事法律文化丛书》项目。2024年4月,首部由粤港澳三地23位律师和专家合作编写的《粤港澳大湾区婚姻家事法律制度》正式出版。该书约五十余万字,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婚姻家事法律制度差异对比研究的书籍。
香洲区妇联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主任、广东海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邹艳娥,深度参与了该书的出版。作为调解员和律师,邹艳娥认为,让这本囊括了三地婚姻家事法律比较研究的丛书,无论是对调解员或者法律专业人士的工作,都将起到积极的指引作用。
华商(珠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芦海滨提到,本书不仅梳理了三地法律异同,还通过对比研究彰显了法律与社会文明同步发展、相互融合的趋势,如在男女平等、儿童利益最大化等原则上的共识。他希望三地法律工作者在促进珠澳家庭融合方面加强学习互鉴,弱化制度障碍,助力家庭融洽。
珠海市妇联主席杨红梅表示,该书的出版标志着粤港澳家事调解合作进入新阶段,有助于大湾区居民明晰三地婚姻家事相关的法律规定,协助港澳居民融入内地生活,促进三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未来,珠海市妇联还将继续积极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力争在粤港澳家事调解合作中取得新突破,通过更广泛的交流、更便利的服务、更深入的合作,共同打造湾区生活共融圈,湾区平台共享圈。
中国首部粤港澳大湾区婚姻家事法律制度差异对比著作亮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妇联+”多元调解服务模式,省妇联推出“粤家和·家事‘解铃人’”专栏,集中展示全省各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一线的典型实践与优秀调解员风采。
家和万事兴,法润南粤暖人心。让我们一同走进各地实践,感受法治之下的柔情与力量,见证千家万户因“调和”而重回和睦的美好图景。
来源:省妇联权益部、珠海市妇联、中国妇女报(记者林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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